我把記憶盒子裡那個玩著積木的小女孩抓出來,她正用一塊塊積木搭建出一座城堡,把角色模型移過去移過來,有時直接用手比出耶,變成了一個小女孩眼中有靈魂的人物,蓋屋子、打壞人、睡覺、修煉,一隻手蛻變成英雄,在女孩小小腦袋瓜裡的幻想中飛天遁地守護世界,接著玩膩了,積木收起了但腦海裡的創意還留著,吃飯、洗澡、睡覺時一幕幕的故事仍然在跑動,每天每天,小女孩好不快樂。
  長大後,小女孩學會讀書寫字,認識了小說,國中時她把一直圍繞著她的悲劇英雄寫了下來,越寫,她越快樂,也不自覺地學會了使用修辭,譬喻、排比、轉化,她學會了創造故事、寫故事。
  此外,我也曾為了解開一個3×3的正方體去網路自學解魔術方塊;曾為了能用魔尺變出更多東西,去看影片學會了如何轉出大象、長頸鹿,玩具不再只是「玩」具,而是通往自主學習的其中一把鑰匙;是附贈想像力與好奇心的禮物,因此,我認為玩物養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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